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度对劳动法的遵守情状依法停止查抄、纠举、惩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行政主管部分对违背劳动律例的单元或劳动者,能够根据现行劳动法令、律例、规章的决定,别离赐与警告、传递责备、罚款、撤消答应证、责令停产整顿的惩罚;对冒犯其他行政律例的,定见有关行政机关赐与行政惩罚;对冒犯刑律的,定见执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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