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
清朝别史,述异记(东轩仆人著)中有呈现僵尸的故事,大致是说清朝初年,湘南西边,有一个靠山的小村子,村中一个恶棍因盗墓而中尸毒,后虽被一白叟救回,但因再度做不妥的事,被全村的人打了一顿,再丢在后山草丛中让他自生自灭。
过了几天,他再来求救,但此次没情面愿帮他。村民们将他打他一顿,然后绑在树上,虽有人出言劝阻,但无人理睬。最初他死在树上,晚上村民想将之埋葬,但发现尸首不见。最初他回来杀了全村,村民因被咬而一个一个变成僵尸,一些及时分开的村民在早上回村探看时也惨成僵尸。
[编纂本段]【起源1】
《僵尸》一词出于《大千录》,是道家的一本著做,僵尸的意思是:四肢生硬,头不低。眼不斜。腿不分,尸体不腐朽。
僵尸之说流行于明中叶以后及清朝。
清代条记载僵尸者最多,首推袁枚的《子不语》及纪晓岚的《阅微草堂条记》,此二书能够说是僵尸大全。
湘西赶尸之说,又称移灵,属茅山术祝由科,发源于湘西沅陵, 泸溪, 辰溪, 叙浦四县,在尸体未堕落时由术士赶回乡埋葬。
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业,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别的的便打锣响铃开路,划伏夜行。天光前投栈,揭起符纸,尸靠墙而立,到夜间陆续上路。
亦有人指赶尸者其实背起尸体而行,但因为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天然看不见赶尸者,认为有行尸。
[编纂本段]【起源2】
据湖南民间传说,僵尸最早是用来贩毒的。妆扮成道士容貌的人就是毒估客。昼伏夜出,如上文所述,三五同业,却不是用绳子系着尸体,而是用木棍架起来搭在前后两人的肩上,看起来尸体也会走路。
摇铃、黄纸符都是为了掩人耳目。那种办法通俗人不敢接近,官兵也倒霉,所以是贩毒的好办法。夜里走路有利于尸体的保留,当然,鸦片之类的毒品能够存放在尸体上,更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