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股权让渡协议
甲乙两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令.律例和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笃信誉的原则,签定本股权让渡协议,以资两边配合遵守。
甲方:(让渡方) 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股权的让渡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X万元的股权让渡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承受上述让渡的股权;
3. 甲乙两边约定让渡价格为X万元;
4. 甲方包管向乙方让渡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恳求权,没有设置任何量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 本次股权让渡完成以后,乙方及享受响应的股东权力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响应的股东权力和承担义务。
6.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打点相关审批.变动注销等法令手续供给需要协做与共同。
第二条 让渡款的付出
于签定转股协议后20日以货币体例付出给甲方(让渡款为0,则写无让渡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定后,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目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补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形成的丧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官僚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令及争议处理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作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两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处理。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经两边签字或盖印后生效。
2.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让渡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注销机关申请相关变动注销及存案。
3. 本合统一式四份,甲乙两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打点相关变动注销或存案利用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印): 乙方(签字或盖印)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