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前段写的一个约稿——其时格里芬还没受伤。
加上了格里芬、伊哥达拉和詹姆斯·哈登后,加上此前的勒布朗、科比、保罗、德隆、杜兰特、威斯布鲁克、钱德勒、勒夫,2012年伦敦奥运会美国队的阵容就算是成型了。和2010年世锦赛一样,你看一眼就大白了:
“靠,又只要泰森·钱德勒一个中锋。”
假使认真点算,你能够把那收美国队的功用给厘清。
保罗、德隆:外围持球组织。德隆能够兼射手。
威少爷:第二阵容防卫还击助推器。
科比:外围持球攻击手。
杜兰特:无球游走长途攻击手+定点射手。
哈登:持球挡拆攻击手+定点射手。
勒布朗:万能攻防组织者。
伊哥达拉:贫民版勒布朗。
勒夫:篮板手、一传快攻策动机、挡拆机器。
钱德勒:蓝领。
格里芬:内线攻击手。
事实:因为寡所周知,勒夫的攻击以跳投、近筐接球小勾手和前场篮板为主,那收球队更好的背身单打手是——科比、勒布朗、格里芬。
事实:那收球队没有一个传统的内线中轴。没有90年代美国队的大卫·罗宾逊、尤因、大梦、鲨鱼,没有。钱德勒是个防卫铁锚,但进攻端的他也就是挡拆、内切、接吊传扣篮、前场篮板补中那些活罢了。
当然啦,关于那个,早有大堆老生常谈: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巨人凋谢、外围兴旺;2005年之后的规则开展更让内线巨人成为远古恐龙,鼓舞外围天才打破投篮。好比刚夺冠的热队,冠军首发内线竟然是勒布朗+波什……但现实上,美国队敢那么干,理由简单得要命:2010年世锦赛,他们就是那么打的。那年钱德勒几乎没怎么打(本年也可能待遇类似),大大都时候,美国是靠奥多姆+杜兰特站内线——没有传统意义的中锋,但他们仍是夺冠了。
那个时代的球员正在日益变快,无论篮球场和足球场都变得日益狭小。再强大的猛兽都可能被对方围猎。在篮球上,多一个攻击点,空间越宽广。所以2010年世锦赛,美国敢那样无中锋+快速围夹+还击+五个攻击点散弹枪站开。那个时代,一切都在由长硬粗呆让位给乖巧游快了——球类运动也不破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