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一、房源公示期: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8日
二、认购人须在本月28日中午前,到灌云县政务办事中心3楼145号窗口签定《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缴纳认购包管金一万元。
三、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四、提交县房地产治理处(市场科)的材料为:1、《商品房买卖存案合同变动申请表》。2、开发企业《许诺书》。3、参与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假设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供给与父母统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五、参与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本月28日15:00前照顾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灌云县政务办事中心3楼145号窗口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履行公证注销手续。认购人因故不克不及亲身参加的,可拜托别人代为打点认购手续,拜托书须颠末公证承认。假设拜托人与受拜托人系夫妻关系,供给婚姻关系证明及两边身份证原件,拜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者不克不及供给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主动舍弃。
六、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完毕后五个工做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供给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做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包管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包管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八、参与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第一百零九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幢号
单位号
房间号
房屋用处
建筑面积(㎡)
单价(元/㎡)
1
恒仁嘉全国
26
F2
1
储躲室
25.41
1494.9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