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内容
1.档案材料
应具备以下内容:农房危房性判定表、村级评断表、公示证明、部分结合审批表、革新过程相关材料(如影像照片等)。
2.现场查抄
查抄新建房屋面积能否契合政策要求;比照户口或身份证,询问住户,核实能否属于四类重点对象;查抄新建住房选址能否平安;能否称心根本栖身功用要求;根据《湖南省农村危房革新后房屋平安更低评定原则》评定革新后房屋的平安性。
(二)房屋平安评定品级
房屋平安评定品级分为合格、根本合格及不合格。对评定为根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房屋,各地应组织农户在一个月以内整改完毕,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房屋,各地应在整改完毕后从头组织验收。
(三)验收单元
房屋完工一个月内,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住建部分会同扶贫、财务、民政、残联等相关部分完成农村危房革新验收工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应积极做好验收前的材料档案、台账、现场查抄等预备工做。
(四)验收法式
验收工做按如下法式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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