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眉张三(化名)看中了福州市一个新开盘的项目。在置业参谋的诱导下,张三在未核实该项目能否已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的情状下,便选定了一套房源,并与开发企业签了房屋认购协议书,付出了定金。但是过后张三发现,该企业迟迟不与他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随后,张三到不动产中心征询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的相关事宜。该中心工做人员查询发现,该楼盘尚未向中心申请打点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因而该房屋暂不克不及打点买卖合同网签。
目前,像张三如许,购置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房源的情状有很多。那些购房者付了钱,却无法及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还可能因购房款没有进进指定监管账户而招致小我财富缺失。因而,买如许的房子,小我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案例点睛:
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答应轨制。开发企业停止商品房预售,应当申请预售答应,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前方可销售;若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将遭到市房产主管部分及市场监视治理部分的严厉查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需用于有关的工程建立。
福州市在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小我抵押贷款合同中,均明白记载所涉及项目房源的预售款监管银行和对应账户。因而,购房人在购置房屋时要先核实该房源能否已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付款时也要认实查对购房款能否进进指定的监管银行账户,庇护本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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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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