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A股股份比例到达总股本3%的停顿通知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内容的实在、准确、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暂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计划》,附和公司以集中金价的体例利用自有资金回购部门公司股份用于施行员工持股方案,回购价格为不超越人民币9.19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且不超越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21,694.9806万股且不超越43,389.9611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越人民币398,753.7425万元,施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通知布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逐个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作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到达3%的情状通知布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停顿情状
截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公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体例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272,23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更高成交价为6.32元/股,更低成交价为5.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29,675,869.3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契合相关法令律例的要求,契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计划。
二、其他阐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拜托时段契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逐个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鄙人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陈述、半年度陈述通知布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延通知布告日期的,自原预约通知布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陈述、功绩预告、功绩快报通知布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严重事项发作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初次回购股份事实发作之日(2022年7月22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679.758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越初次回购股份事实发作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19.9395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体例回购股份,契合下列要求:
(1)拜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造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聚集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造的交易日内停止股份回购的拜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状陆续在回购期限内施行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阔投资者重视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布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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