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那项医保营业打点延期
26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得悉,为确保城乡居民年度参保缴费工做顺利开展,保障我市城乡居民一般享受医保待遇,我市将耽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截行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耽误至2023年2月28日。据介绍,2023年度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小我缴费原则为每人每年350元,尚未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陆续缴费。
截行时间从12月31日耽误至明年2月28日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我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本年因为受新冠疫情、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有部门居民无法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一般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保障参保人一般享受待遇,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我市将耽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截行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耽误至2023年2月28日。
据介绍,参与武汉市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造。初次参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体例参保缴费。原已在我市参保居民,可不再打点参保注销手续,按规定间接缴费。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同一组织参保缴费。重生儿出生后90日内按相关规定打点参保注销,免缴出生昔时保费。202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重生儿应缴2023年度保费。
定时参保缴费可享受明年全年医保待遇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原则为不低于每人每年960元,此中小我缴费原则为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务根据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予以补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缴纳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2023年1月至12月可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通俗门诊(统筹)、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以及大病保险等五大方面医保待遇。
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的,参保及待遇原则根据我市相关规定的过期参保缴费相关政策施行,即上年度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昔时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居民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的第7个月享受昔时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过期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不逃溯。
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缴费
目前,我市已开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为参保人供给缴费办事。已打点医保参保注销的我市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度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国度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鄂汇办”APP、协做银行供给的网办平台、手机APP等线上体例缴费。线下还可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到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立银行、汉口银行打点缴费手续。通过上述银行打点城乡居民医保费预存代扣协议的居民,应重视将应缴费用足额存进,由协做银行代扣。
(长江日报记者胡琼之 通信员孙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