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让死者家属代还信誉卡欠款 家属:请银行出具证明
人往世后,信誉卡欠款能否需要家人代还?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一须眉往世后,银行要求家人了偿须眉生前的信誉卡欠款58000元,但家属要求先让银行证明亲属关系。经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审理,因银行没有举证证明58000元用于夫妻配合生活,所以58000元不属于夫妻配合债务,其家人无需回还欠款。
浙江台州的陈先生往世前,有一张额度为6万元的银行信誉卡。日常平凡,陈先生城市随即随还,信誉很好。而在出事前,陈先生从信誉卡刷出58000元后,突发疾病不幸往世。得知陈先生已经往世的动静,银行德律风联络到了陈先生的老婆和女儿索要欠款,并告知假设拒不回还,将会告状二人。因为两边发作争论,陈先生的女儿德律风中要求“先让银行证明亲属关系,不然其他一切都免谈”,随即使挂断了德律风。
之后,银行再次找到陈先生的老婆和女儿,期看对方可以回还欠款。而陈先生的老婆和女儿明白表达,关于丈夫的信誉卡欠款一事毫不知情,而陈先生的遗产也早已被回还欠款,如今确实无法回还。
最末,银行将二人告上了法庭,恳求法院判决二人立即回还欠款。
法院认为,陈先生生前透收信誉卡的58000元,陈先生老婆确实不知情,所以在那种情状下,就需要银行举证证明58000元用于夫妻配合生活,但银行最末没有举证证明,所以58000元不属于夫妻配合债务。而在不属于夫妻配合债务的情状下,陈某老婆无需了偿。
庭审中,银行认为,陈先生老婆及女儿继续了其丈夫的房产,所以应当回还58000元欠款,但法庭上,陈先生老婆提交了还款证明、贷款明细,证明陈先生生前欠的外债较多,其遗产早已被回还欠款。
法院颠末审查后做出判决,陈先生老婆及女儿无需替丈夫回还58000元欠款,银行不平,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
文丨奔腾新闻记者 冯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