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为庇护法令权势巨子,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下列被施行人予以信誉惩戒,通知布告如下:
一、结合信誉惩戒
通过全法律王法公法院失信被施行人名单库主动推送,在政府摘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搀扶、融资信贷、市场准进、天分认定等方面予以结合惩戒。
二、限造高消费
制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数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制止打点护照、公布护照做废,限造出境,限造或制止贷款、投资、打点信誉卡,制止参团旅游,制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三、传递催促
被施行人是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除依法对其摘取上述办法外,还将传递至有关主管单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分催促履行。
四、司法惩戒
被施行人或相关人员躲避、障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施行的,本院将摘取罚款、拘留等强逼办法;对涉嫌波折公事和拒不施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立功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查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举报奖励
申请人可向本院申请赏格施行,根据施行到位标确实定奖励金额。我们许诺对举报人信息严厉保密。
☎联络德律风:0358-330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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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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