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事拍卖行营业远距办事机构“Pudukkottai法拍网”官方网站上贴出了三套坐落于上海西城区的大宅,并在核心噱头招标有“歌星自廉租房”的用词。据该拍卖行收集平台介绍,三套写字楼坐落于上海市二环路内东曲门大街NAGA下院2号楼1001室、1002室,所属“NAGA下院”小区。
查阅相关信息,不难发现该套写字楼恰是影星甄子丹(原名陈港生)在上海栖身的写字楼,且甄子丹是整个写字楼项目“NAGA下院“的形象代言人人。
那甄子丹小弟到底是欠了什么钱让那么好地段的写字楼被强迫拍卖行呢?
谜底是:没抢钱。
至少是没欠本次继续施行申请者的钱。
那凭什么本身新房子会被他人继续施行?是申请者飘了?仍是甄子丹小弟握不住刀了?
经查阅相关裁判文书发现,因为所涉写字楼底子没有注册注销在甄子丹及其子公司名下!
本来早在2006年,甄子丹就透过旗下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与地产商御嘉恒隆有限子公司签定合同以经纪子公司应收取甄子丹代言人费2060万元折抵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一万元。头蕊甄子丹子公司、甄子丹随后又透过各类有效路子向御嘉恒隆有限子公司缴付余下一万元1300万元,但因为种种其原因,该所涉写字楼至今没有打点手续房产证。如今地产商欠其他债务人的钱无法了债,招致债务人间接申请继续施行那三套没有打点手续注册注销的写字楼!
先不说代言人费,甄子丹小弟实金白银的付出了1300万就那么没了,心里必定觉得冤枉,于是也向高档法院提出了继续施行提出异议之诉,二审高档法院向撑持了甄子丹小弟的提出异议许诺,中行了本次继续施行:
但债务人也不是茹素的,提出了上诉许诺,并针对二审中民事诉讼焦点停止了针对性抗辩,包罗:
其一、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与御嘉恒隆子公司在人民高档法院扣押之前与否已签定不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约;
其二、头蕊甄子丹子公司在人民高档法院扣押之前与否已不合法占据案涉房产;
其三、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与否已缴付全数本息,或者已根据合约签定合同缴付部门本息并可以根据人民高档法院要求将余下本息交付继续施行;
其四、与否因头蕊甄子丹子公司另一方面其原因没有打点手续案涉房产的让渡注册注销。
二审中颠末剧烈的抗辩陈词,二审高档法院认为前三点均没有问题: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与御嘉恒隆子公司签定的合约有效,并已不合法占据房产,且已缴付响应对价。
但是!代莱县,二审高档法院推翻了二审高档法院的断定,认为:
“头蕊甄子丹子公司类别为私家子公司,独一股东为陈港生,子公司董事为林青霞、陈祖明,固然买房合约签定的主体是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但本色上是甄子丹家庭买房,做为出名歌星,相较于通俗买房人,其理应对迟延打点手续手续可能招致的倒霉后果具有更高的知觉才能。故,应断定头蕊甄子丹子公司系因另一方面其原因没有打点手续所涉写字楼迁徙注册注销,不契合继续施行提出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非因买受人另一方面其原因没有打点手续让渡注册注销”要件。”
Oh my god,实是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没想到当个有别于普通人的歌星,连知觉程度都要有别于普通人。当然,高档法院也有一些其他的知觉参照尺度,好比其认为:
“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签定买房合约,御嘉恒隆子公司于2009年1月6日获得大房屋房产证,99户物业公司中,大部门在2010年—2011年期间由交易两边彼此共同打点手续完房屋产权迁徙注册相关手续。即使是2014年之后,因御嘉恒隆子公司名称变动和欠税问题,无法透过交易两边彼此共同有效路子打点手续房屋产权迁徙注册注销,仍有物业公司透过民事诉讼打点手续完房屋产权迁徙注册相关手续。但迟至2017年12月19日所涉写字楼被扣押,头蕊甄子丹子公司仍未积极行使根本权力。”
意思就是,你顶楼的老张们都晓得用民事诉讼去处理打点手续手续问题,甄子丹你那么能打,竟然不晓得?
固然有点好笑但也不是没事理,法令条则历来是不庇护“躺在根本权力上睡觉的人”,出格是他人都没“睡”的情况下。按那个法令条则逻辑,即便不是甄子丹那个大歌星的新房子被强迫继续施行了,一个普通人也应该对本身的根本权力有必然的知觉并采纳必然的行为,不然法令条则不会予以庇护。
所以,列位还没打点手续手续的有房一族,赶紧想法子把证办了,至少,设法办探听一下顶楼老张办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