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者称 卤,煮成者喊盐”那是古籍中对盐的描述。而盐,做为我们生活中必不成少的调味品。在古代的时候,但是至关重要的存在。盐铁官营,就能够看出他的地位。盐也能够决定国度的富庶水平,以至存亡存亡。
但有人说卖盐犯法,那么卖咸鱼算不算犯法呢?盐能够做为调味品,也能够用来腌造食物,避免别致的食物变量。生活中,我们就经常用盐来腌造肉菜,就有腊肉和咸菜等腌成品。在古代没有冰箱,所以用盐是更好的保留食物的办法。腌造食物需要用大量的盐,因而腌造食物的凡是是靠海的渔民。
从古文记载中能够领会到,其时的盐户造出一斤的盐才得到十文钱,能够说那是非常廉价的劳动力了。但朝廷同一售出后却增长近几百倍的代价,一斤盐能够卖到100到300文钱。假设腌造食物,可能五条鱼就需要一斤盐,若是渔民捞到百斤或者千斤的鱼,那么必定是要腌造的,而腌造所需要的成本却大大超出本身所获的利润,只会亏得血本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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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的连锁反响就此呈现,人的身体味生病,而渔民又因为没有盐让鱼连结别致,从而不克不及获得收进,如许城市招致国度的税收削减,如许底子得失相当。因而在清朝的时候,便发布法条,说若是渔民想要腌造鱼,那么能够用较低的价格买到渔盐。
如许一来渔民都照实报告请示本身打鱼的数量,且政府还将渔盐和日常平凡利用的盐停止区分,将渔盐都染成红色,而渔民所剩下的渔盐必需上交不成自留。但盐的利润浩荡,仍然有许多逼上梁山的人,他们领到渔盐后,其实不用来腌造鱼,而是用来出卖,卖盐的利润会比腌造的鱼利润高良多,如许的工作何乐而不为呢?
参考材料:
《中国古代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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