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摄影还没有一个明白的定义,有一些关于小品摄影的书也是连系微距摄影或是静物摄影来编写的,也就是说,关于其定义没有一个明白的介定,关于一幅所谓小品摄影做品,那么称号她,更多的是参加了拍摄者和赏识者的主不雅因素。
按在文艺品种中,人们往往把体量不及一般、但又能独立存在的做品称之为“小品”,如戏剧小品、电视小品、音乐小品、散文小品等等。
编者斗胆,把浩瀚来稿中的一些画面简单、视角细小,或构图相对笼统的摄影做品选出来,并冠以“摄影小品”的名目,未知能否失之于荒谬?
所以称之为“摄影小品”,其实是因那些做品的主体太“小”了,它们或是一枚静物,或是一花一草一果一实,或是一个小小的生命,以至只是一两叶豆瓣大的新绿。
然而,“小品”之“小”,仅仅是相关于宏篇巨造或者严重题材而言,未见得它们的意蕴和思惟的、艺术的含量就必然也小得可怜(更不是毫无意义)。相反,品尝把玩之间,令你冷不丁地生出些“小中见大”的觉得也未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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