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基金旗下部门基金销售机构 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营业的通知布告
经东方基金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3月2日起,新增东莞银行打点本公司旗下部门基金的销售营业(仅限前端申购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营业范畴
备注:后续产物上线及营业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通知布告。
二、重要提醒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阐明书》、《基金产物材料概要》等相关法令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营业通知布告。
2.按期定额投资营业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按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不异。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关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按期定额投资营业的投资者,照旧受理其投资营业。“暂停申购”前未开通按期定额投资营业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按期定额开户和投资营业,但如遇特殊情状以通知布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数或部门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治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摘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形式下的转换营业。
4.营业打点的营业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放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详细规定若有改变,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通知布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存眷。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路子征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德律风:956033
网址:
2.本公司客户办事中心德律风:400-628-5888
网址:
风险提醒:
基金治理人许诺以诚恳信誉、勤奋尽责的原则治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包管基金必然盈利,也不包管更低收益。基金治理人治理的基金功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功绩表示的包管。基金治理人提醒投资人遵照基金投资“买者自傲”的原则,应认实阅读《基金合同》、《招募阐明书》、《基金产物材料概要》等基金法令文件,全面熟悉产物风险收益特征和产物特征,足够考虑本身的风险承担才能,理性揣度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隆重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改变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布告。
东方基金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