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3月5日,中信银行发布《关于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通知布告》表达,该行于2023年3月3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对该行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配股阐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停止了查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全,契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停止审核。
根据披露,中信银行本次A股配股以A股配股股权注销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根据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本次H股配股以H股配股股权注销日确定的全体合资格H股股东所持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根据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越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数用于填补中信银行的核心一级本钱,进步该行本钱充沛率,撑持该行将来营业继续安康开展,加强中信银行的本钱实力及合作力。
中信银行表达,该行本次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做出附和注册的决定前方可施行,最末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附和注册的决定及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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