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通知布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3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升(再融资)〔2023〕67号),上交所对本行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配股阐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停止了查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全,契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停止审核。
本行本次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附和注册的决定前方可施行,最末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附和注册的决定及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行将根据该事项的停顿情状,根据相关法令律例规定和上交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阔投资者重视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布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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