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各人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各人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当我们的商标被回绝后,那个时候,我们该做些什么呢?详细就随小编一路来看看吧。
1、核实注册商标的形态信息
假设实的涉及在先商标的相对驳回理由,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就要先对通知中的引证商标停止核实,核实内容包罗:引证商标形态、指定商品能否类似等。
2、比照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水平
审查员在揣度商标近似的时候,次要参考的是《商标审查原则》。所以,收到的《驳回通知》也是能够在《商标审查原则》的根底上综合阐发和揣度审查员驳回的法令根据和详细理由。
同时,也能够揣度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是不是与《商标审查原则》所描述的详细内容能否根本一致,能否含有破例。
3、对引证商标提出异议、无效、撤销
假设引证商标是歹意夺注申请的商标,且尚未注册,则能够在引证商标初审通知布告后,根据《商标法》第33条对商标局针对引证商标提出异议。
假设引证商标已经注册或者引证商标为不妥注册,可及时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4、协商商标让渡
与引证商标所有人停止协商让渡引证商标。假设引证商标所有人附和将该商标让渡给申请人,两边能够向商标局提交让渡申请。
好了,以上就是分享的全数内容,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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