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内蒙古银保监局行政惩罚
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展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19日收到内蒙古银保监局的行政惩罚决定书。详细如下: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法人/次要负责人:马哲杨),因未加强保险代办署理人治理,代办署理人违规发布雇用信息,根据《保险公司治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规定,警告并罚款1万元(内银保监罚决字〔2022〕53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图但不包管该信息(包罗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数或者部门内容的的准确性、完全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络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合错误您构成任何投资定见,投资有风险,请隆重决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