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领取机关事业单元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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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防化解养老基金平安风险,保障机关事业单元退休人员合法利益,有效按捺灭亡、服刑期间等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发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宝鸡市机关事业单元退休人员开展2023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做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
认证范畴
由宝鸡市机关事业单元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
认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25日。
三
认证体例
1、退休人员认证体例
体例1: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自助认证或亲朋协助认证
体例2:通过电子社保卡(付出宝、微信)相关功用完成认证
(上图为付出宝认证页面)
体例3:通过自助机停止认证。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一楼外设有24小时自助办事区(刷身份证进进→点击自助机屏幕→抉择社保营业打点→将身份证放在自助机操做台左侧→抉择养老保存认证→拍照并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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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有困难无法通过以上体例认证的,请退休人员联络所在单元,由单元负责通过登录保存认证治理平台停止手工认证。
四
特殊提醒
1、各参保单元要实在履行退休人员治理主体责任,主动催促并协助本单元退休人员完成认证,并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生活形态,因单元未及时打点停发营业招致退休人员多领、欺诈冒领养老金的,其所在单元在发现问题的30日内逃回涉及的养老保险基金。过期未退回的,所在单元向经办机构全额垫付其退休人员违法违规侵吞的养老保险基金;单元未逃缴退回或全额垫付的,经办机构暂停打点其新增退休人员相关营业。
2、过期未停止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从2023年11月起,系统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后,通过单元申报、经办机构审核,次月起恢复并补发待遇。
五
征询德律风
宝鸡市机关事业单元养老保险处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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