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通知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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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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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可转债付息债权注销日:2023年3月8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3年3月9日

● 可转债付息日:2023年3月9日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3年3月9日起头付出自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的利钱。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阐明书》(以下简称“募集阐明书”)有关条目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根本情状

1、债券名称: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科达转债

3、债券代码:113569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

5、发行总额:51,600.00万元

6、可转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7、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年4月8日

8、债券期限:自觉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第六年为3%。

10、付息的期限和体例: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摘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体例,到期回还本金和最初一年利钱。

(1)年利钱计算

年利钱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钱。年利钱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钱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昔时”或“每年”)付息债权注销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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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昔时票面利率。

(2)付息体例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摘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体例,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歇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做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钱和股利的回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令律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注销日:每年的付息债权注销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付出昔时利钱。在付息债权注销日前(包罗付息债权注销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付出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钱。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钱收进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初始转股价格:14.88元/股

12、最新转股价格:14.76元/股(因公司施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2年6月29日起,转股价风格整为14.76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转股起行日期: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6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歇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做日;顺延期间付息钱项不另计息)。

14、信誉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体信誉品级为:“AA-”,可转债信誉品级为:“AA-”, 评级展看:不变。

2022年6月10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0年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陈述》,本次公司主体信誉评级成果为:“AA-”;“科达转债”评级成果为:“AA-”;评级展看为“不变”;

15、担保情状: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未供给担保。

1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注销、托管、委任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计划

根据《募集阐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税)。在付息债权注销日前(包罗付息债权注销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本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钱。

三、付息债权注销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注销日:2023年3月8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3年3月9日。

3、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3年3月9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行2023年3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在册的全体“科达转债”(转债代码:113569)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定拜托代办署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拜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停止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定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进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末行拜托代办署理债券兑付、兑息办事,后续兑付、兑息工做由本公司自行负责打点,相关施行事宜以本公司的通知布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钱足额划付至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钱划付给响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钱。

六、关于小我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钱所得税的阐明

1、小我投资者缴纳公司可转债利钱所得税的阐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小我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小我利钱收进所得税,纳税税率为利钱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元人民币(税前),现实派发利钱为0.8元(税后)。可转债利钱小我所得税将同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分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钱小我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令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可转债利钱所得税的阐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规定,关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钱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现实派发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税)。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可转债利钱所得税的阐明

关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务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行,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利钱收进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而,对非居民企业(包罗QFII,RQFII)债券持有者获得的本期债券利钱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现实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畴不包罗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合获得的与该机构、场合有现实联络的债券利钱。

七、相关机构及联络办法

(一)发行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联络部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络德律风:0512-68094995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治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承平金融大厦3802

联络德律风:021-20281102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络德律风:021-68870587

特此通知布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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