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施行“杭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醒性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赎回注销日:2023年3月23日
●赎回价格:100.399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3月24日
●最初交易日:2023年3月20日
截至2023年3月16日收市后,间隔3月20日(“杭叉转债”最初交易日)仅剩2个交易日,3月20日为“杭叉转债”最初一个交易日。
●最初转股日:2023年3月23日
截至2023年3月16日收市后,间隔3月23日(“杭叉转债”最初转股日)仅剩5个交易日,3月23日为“杭叉转债”最初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早赎回完成后,“杭叉转债”将自2023年3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按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陆续交易或根据15.45元/股的转股价格停止转股外,仅能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钱(合计100.399元/张)被强逼赎回。若被强逼赎回,可能面对较大投资缺失。
●特提醒“杭叉转债”持有人重视在期限内施行转股或卖出,以制止可能面对的投资缺失。
●敬请广阔投资者详尽领会可转债相关规定,理性决策,重视投资风险。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3月1日,持续19个交易日内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杭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45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0.09元/股),根据《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阐明书》(以下简称“募集阐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杭叉转债”的有前提赎回条目。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早赎回“杭叉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早赎回权,对“赎回注销日”注销在册的“杭叉转债”全数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治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阐明书》的有关条目,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杭叉转债”持有人通知布告如下:
一、赎回条目
根据公司《募集阐明书》相关条目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肆意一种呈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根据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钱的价格赎回全数或部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假设本公司股票肆意持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钱赎回价格赎回全数或部门未转股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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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作过转股价风格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钱赎回全数或部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③当期应计利钱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钱;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昔时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行的现实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前提的成就情状
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3月1日,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杭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45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0.09元/股),已触发“杭叉转债”的有前提赎回条目。
(二)赎回注销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年3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注销在册的“杭叉转债”的全数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阐明书》中关于提早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99元/张。
此中,当期应计利钱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钱;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债昔时票面利率即0.4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息日:2022年3月2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3月24日)行的现实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64天。
当期应计利钱:IA=B×i×t/365=100×0.40%×364/365=0.399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钱=100+0.399=100.399元/张
(四)赎回法式
公司将在赎回期完毕前按规定披露“杭叉转债”赎回提醒性通知布告,通知“杭叉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施行全数赎回时,在赎回注销日次一交易日(2023年3月24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注销在册的“杭叉转债”将全数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完毕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通知布告本次赎回成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3月24日
公司将拜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理系统向赎回日注销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元打点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响应的“杭叉转债”数额。已打点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打点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打点指定交易后再停止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3年3月16日收市后,间隔3月20日(“杭叉转债”最初交易日)仅剩2个交易日,3月20日为“杭叉转债”最初一个交易日。3月20日收市后,“杭叉转债”将停行交易;
截至2023年3月16日收市后,间隔3月23日(“杭叉转债”最初转股日)仅剩5个交易日,3月23日为“杭叉转债”最初一个转股日。3月23日收市后,“杭叉转债”将停行转股。
(七)摘牌
本次提早赎回完成后,“杭叉转债”将自2023年3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钱所得税的阐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
规定,“杭叉转债”的小我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小我利钱收进所得税,纳税税率为利钱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99元(含税),现实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19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同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分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规定,关于持有“杭叉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钱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现实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99元(含税)。
3、关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行,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利钱收进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现实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99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醒
(一)截至2023年3月16日收市后,间隔3月20日(“杭叉转债”最初交易日)仅剩2个交易日,3月20日为“杭叉转债”最初一个交易日;间隔3月23日(“杭叉转债”最初转股日)仅剩5个交易日,3月23日为“杭叉转债”最初一个转股日。特提醒“杭叉转债”持有人重视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杭叉转债”存在被量押或被冻结的,定见在停行交易日前往除量押或冻结,以免呈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逼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注销日(2023年3月23日)收市后,未施行转股的“杭叉转债”将全数冻结,停行交易和转股,将根据100.399元/张的价格被强逼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杭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杭叉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3年3月16日收盘价为117.361元/张)与赎回价格(100.399元/张)差别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对较大投资缺失。
特提醒“杭叉转债”持有人重视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络体例
联络部分: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络德律风:0571-88141328、88926713
特此通知布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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