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通知布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通知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实在、准确、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特殊提醒:
1、“盛虹转债”将于 2023 年3 月 22 日按面值付出第二年利钱,每10张“盛虹转债”(面值 1,000 元)利钱为 4.00 元(含税);
2、债权注销日:2023 年 3 月 21 日;
3、除息日:2023 年 3 月 22 日;
4、付息日:2023 年 3 月 22 日;
5、“盛虹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初一期利钱);
6、凡在本次付息的债权注销日 2023年 3 月 21 日(含)前买进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钱;2023 年 3 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钱;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3 月22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60%。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阐明书》(以下简称“《募集阐明书》”)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通知布告书》(以下简称“《上市通知布告书》”)等有关条目规定,在“盛虹转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盛虹转债”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3年 3 月 21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一、“盛虹转债”根本情状
1、本次可转债中文简称:盛虹转债。
2、本次可转债代码:127030。
3、本次可转债发行量:500,000.00万元(5,000.00万张)。
4、本次可转债上市量:500,000.00万元(5,000.00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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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本次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年4月21日。
7、本次可转债存续的起行日期:2021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1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歇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8、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行日期: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歇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9、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初一期利钱)。
10、本次可转债付息的期限和体例: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摘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体例,到期回还本金和最初一年利钱。
1)年利钱计算
年利钱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钱。
年利钱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钱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昔时”或“每年”)付息债权注销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昔时票面利率。
2)付息体例: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体例,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歇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做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注销日:每年的付息债权注销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付出昔时利钱。在付息债权注销日前(包罗付息债权注销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付出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钱。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钱收进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本次可转债注销机构: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结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本次可转债担保情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供给担保。
14、本次可转债信誉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礼聘结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信誉评级。根据结合资信出具的结合〔2020〕2779号《信誉品级通知布告》,公司主体持久信誉品级为AA+,评级展看为“不变”,本次可转债信誉品级为AA+。
根据结合资信出具的结合〔2021〕3928号、〔2022〕4247号《信誉评级通知布告》,确定庇护公司主体持久信誉品级为AA+,“盛虹转债”信誉品级为AA+,评级展看为不变。
二、债券付息计划
根据《募集阐明书》的规定,本期为“盛虹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2 年 3 月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票面利率为 0.40%,每 10 张“盛虹转债”(单张面值 100 元,10 张面值 1,000 元)派发利钱为人民币:4.00 元 (含税)。关于持有“盛虹转债”的小我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钱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现实每 10 张派发利钱为:3.20 元;关于持有“盛虹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现实每 10 张派发利钱 4.00 元;关于持有“盛虹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钱 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钱所得税。
三、债券付息权益注销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阐明书》和《上市通知布告书》等有关条目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注销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注销日:2023 年 3 月 21 日(礼拜二);
2、除息日:2023 年 3 月 22 日(礼拜三);
3、付息日:2023年 3 月 22 日(礼拜三)。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行 2023年 3 月 21 日(该日期为债权注销日)下战书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销在册的全体“盛虹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拜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停止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付出利钱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盛虹转债”本次利钱划付给响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钱所得税的阐明
1、小我(包罗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小我(包罗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钱小我所得税,纳税税率为利钱额的 20%。根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钱小我所得税代扣代缴工做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钱小我所得税同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付出利钱时负责代扣代缴,当场进库。
2、非居民企业(包罗 QFII、RQFII)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行,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利钱收进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税务总局通知布告 2021 年 34 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利钱收进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施行期限耽误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而,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罗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获得的本期债券利钱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畴不包罗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合获得的与该机构、场合有现实联络的债券利钱。
3、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钱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络体例
征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征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
征询德律风:0512-63573480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详细时间安放的文件。
特此通知布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通知布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完成股票购置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实在、准确、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别离于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八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别离于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施行员工持股方案试点的批示定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做》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的施行停顿情状通知布告如下:
截行2023年3月15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体例累计买进公司股票情状详见下表:
(注)上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行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11,189,232股为计算基数。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已完成股票购置,现实认购份额未超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上述购置的公司股票锁按期为12个月,即: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与公司控股股东、现实掌握人、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前期员工持股方案之间不存在联系关系关系或一致动作关系。公司公布、施行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期间,严厉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关于信息灵敏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操纵任何内幕信息停止交易。
公司将继续存眷第三期员工持股方案的施行停顿情状,并根据相关法令律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通知布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