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李先生一家10年间陆续共存243万于邮政储蓄银行江宁收行,原银行行长调用被发现后拒赔,李先生将银行告到法院,胜诉后仍拒赔,并称李先生没有尽到审慎重视的义务,本身存在过错,应当责。
笑死人了,钱存银行了,在银行里被偷,反过来让储户担责没有按时查看余额。就比如我在路上被小偷偷了,不怪小偷,反而怪我本身没有每时每刻把守本身的物品。
一审已经判储户胜诉,银行还有脸提出二审。假设在那个案件上,判银行胜诉,不只是对法令的踩踏,更是对社会公信力的浩荡冲击!
按银行的说法,行长调用的是银行的钱,储户的钱不该该还在银行吗。出了问题就是小我行为和银行无关,几乎把恬不知耻表示的淋漓尽致。
国度出手整顿某宝和某信,鼎力包管实体银行的开展,换来的就是让你们监守自盗,食着储户的人血馒头往上爬吗。那只会加剧人们对银行的不相信,钱在银行都不平安还能放哪?
#须眉243万存款被调用 银行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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