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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捡到他人的银行卡,不要认为能够利用卡里的钱。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婪“食饼”,可能会构成立功!
根本案情
2022年6月某天,王某在小区漫步时,捡拾到李某的银行卡,发现卡后背写着六位数字,于是他前去银行ATM机输进该六位数,发现确实是该卡密码。在陆续取了1万元现金后,王某带着现金和卡回家。次日下战书又在另一台ATM机上利用该卡停止取现,两日共计取现人民币13000元。后经卡主李某报案,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冒用别人信誉卡施行信誉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信誉卡诈骗功。鉴于其主动到案并照实供述本身的功行,系自首,且积极退缴全数赃款,认功认罚,依法对其从轻惩罚。最末,法院以信誉卡诈骗功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人民币2万元。
律师说法
本案是典型的信誉卡诈骗功案件。所谓“信誉卡诈骗功”,是指以不法占有为目标,违背信誉卡治理律例,操纵信誉卡停止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信誉卡诈骗功,很多人都存在法令熟悉误区,认为银行卡并不是信誉卡,捡到卡只是捡到钱罢了,那么实的是如许吗?
01法令上规定的“信誉卡”是什么
根据相关司法阐明,刑律例定的“信誉卡”是指贸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付出、信誉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数功用或者部门功用的电子付出卡。简单来说就是,“信誉卡”其实不需要具备透收消费功用,各人通俗利用的通俗银行借记卡也属于“信誉卡”。
02拾得银行卡在ATM机利用若何定性
更高人民查察院曾对拾得银行卡并在ATM机利用的定性问题做出过相关批复,认为该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别人信誉卡”的情形,构成立功的,以信誉卡诈骗功追查刑事责任。因而,捡到并冒用别人银行卡的行为,其性量其实不等同于捡到钱并据为己有的行为,可能涉嫌信誉卡诈骗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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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冒用别人信誉卡”如何构成立功
根据相关司法阐明,拾得别人信誉卡并利用的、骗取别人信誉卡并利用的,以及窃取、收购、骗取或者以其他不法体例获取别人信誉卡信息材料,并通过互联网、通信末端等利用的,都属于“冒用别人信誉卡”情形,数额到达5000元以上,构成立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信誉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浩荡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殊浩荡或者有其他特殊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一)利用伪造的信誉卡,或者利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誉卡的;
(二)利用做废的信誉卡的;
(三)冒用别人信誉卡的;
(四)歹意透收的。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查察院关于打点波折信誉卡治理刑事案件详细利用法令若干问题的阐明》
第五条 利用伪造的信誉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誉卡、做废的信誉卡或者冒用别人信誉卡,停止信誉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浩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殊浩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别人信誉卡”,包罗以下情形:
(一)拾得别人信誉卡并利用的;
(二)骗取别人信誉卡并利用的;
(三)窃取、收购、骗取或者以其他不法体例获取别人信誉卡信息材料,并通过互联网、通信末端等利用的;
(四)其他冒用别人信誉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