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去除新安小额贷款公司担保责任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供给担保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让渡新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暨联系关系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2022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通知布告)。
鉴于公司让渡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相关手续已打点完毕,近日,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收行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更高额包管合同》,由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安小额贷款公司在该行打点各类融资营业所发作的债权供给担保,合同签定后,本公司对新安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同时去除。
本次去除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供给担保7.47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回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6%。公司截至目前无过期担保情状发作。
特此通知布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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