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中国最时髦的金条规格,次要就是“大黄鱼”和“小黄鱼”。
民国期间“大黄鱼”指十两一根的金条。按旧造算,每两相当于31.25克,一条“大黄鱼”相当于312.5克黄金。
(大黄鱼)
考虑到“大黄鱼”太贵,一般人家买不起,所以市场上也呈现了一两一根的金条,俗称“小黄鱼”。十根“小黄鱼”顶一根“大黄鱼”。
民国期间,一根小黄鱼大约能够兑换30—40块大洋,按每亩良田二十块大洋算,一条小黄鱼能够买两亩良田。
(小黄鱼)
抗战完毕后,因为国民政府大量发行法币,形成黄金的价值越来越大,黄金兑换银元的比率也越来越高,那个时候3到5条小黄鱼,能够在北京买一个小小的四合院。到了1949年,只需要三根小黄鱼,就能够买到一个不算小的四合院了。
(法币兑换黄金)
今天北京的四合院是什么价,咱也不晓得,咱也不敢问。如果按四事院的价值来算,那一根小黄鱼相当于几人民币,有兴致的看官能够本身算算。
当然,那只是打个例如,乱世黄金与盛世房产没有几可比性。
因为国民政府造造的“大黄鱼”、“小黄鱼”中的大大都都流向了宝岛,颠末几十年的风云幻化,市场上的民国期间造造的金条越来越少,价值也越来越高。加上特殊的汗青研究和收躲价值,如今一根“小黄鱼”的价值应该也是不菲的,归正咱也不晓得,咱也不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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