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德城一家车贷公司背后竟是恶权力集团,老板获刑超越14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有力地冲击了黑恶权力的嚣张气焰,稳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恶功效。
本案发作在山东德州。
2016年6月,功犯齐某在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路某大厦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自公司成立之时起到2017年3月,齐某以“车辆抵押告贷”为幌子,纠集别人在德城区,陵城区等地施行多起立功活动,以不法占有为目标,鼓吹“押证不押车,快速放贷”,吸引客户签定金额虚高的告贷合同,肆意认定客户违约,奥秘挈走客户车辆,收回本金后仍强迫客户付出高额违约金,挈车资,不付出则将车辆变卖。
2020年6月,德州公安传递了该团伙的情状。
该案件在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法院审理。
2020年11月18日,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功,巧取豪夺功判处该恶权力立功集团的首犯齐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惩罚金28万元,其余11人获刑4年至10个月不等,并惩罚金。
一般来说,此类案件的套路就是多名被害人以汽车做为抵押从立功分子处告贷,立功分子诱使被害人签定告贷利钱、还款期限等要素空白,但约定被害人违约时被告人有权处分该车辆等违法条目的告贷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受权出卖车辆的拜托合同。再通过银行转账的体例向被害人付出告贷,形成已经给付告贷的假象,进而要求被害人付出"察看费"、"手续费"以及"砍头息",被害人现实收到的款项数额远低于约定的告贷数额。
后期还款过程中,那批人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前提、进步还款利钱、设置还款障碍、歹意垒高债务、隐匿还款证据、提告状讼等体例,让被害人无力还款,进而出卖被害人车辆,不法占有被害人财物。(本案部门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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