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公积金治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施行我市绿色建筑和拆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3年1月5日起,中心针对契合惠州市公积金贷款前提的职工购置惠州市绿色建筑或拆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供给贷款额度上浮优惠。
在施行层面,该通知指出,职工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市内到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原则的商品房,或已被认定为拆配式建筑项目标商品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根底上可上浮20%,但不超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更高限额。
但目前,该贷款优惠目前仅撑持新房销售,关于契合前提的绿色建筑活拆配式建筑商品住房转进二手房交易时则恢复至通俗商品住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连系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此前针对人才贷款等施行的优惠办法,该《通知》明白建筑节能优惠办法与既有的贷款优惠均不撑持叠加施行,购房职工根据各项政策内容可自主就高拔取此中的一项优惠。
摘写 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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