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月10日,辽宁省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简称“丹东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施行细则,该细则将于本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上述最新细则对贷款营业等政策做出调整,贷款前提取缔“已结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进前提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与上次贷款结清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政策要求。那意味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有时间间隔要求。
在提取方面,为便利职工利用公积金,有效庇护职工权益,关于提取时间方面修改为“了偿贸易住房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初次提取应在贷款初次还款后,本人及配头提取金额不超越已还贷款本息总额;再次提取额度不超越上次提取之日起至申请提取时已还贷款本息总额”。那也意味着了偿贷款提取在贷款初次还款后,再次提取没有时间限造了。不外,丹东市公积金中心定见职工尽量耽误提取期限,削减供给提取要件的次数。
编纂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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