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财务厅等部分印发《关于对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施行阶段性延期政策的通知》。已经停止延期的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和已到期的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倡议应还尽还,运营确有困难的贷款主体能够申请延期还本。申请延期还本时限耽误至2024年1月31日,《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抵偿协做协议》约定的贷款投放期限同步耽误。
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将根据贷款主体现实情状,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决定能否打点延期。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贷款延期申请,连系企业现实运营情况,对还款困难的贷款主体,通过续贷、展期等体例,赐与必然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放。
中小企业的续贷资金用处仍为活动资金,单笔可续贷额度更高不超越已延期政策贷款额度或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额度,期限不超越12个月。贷款利率不超越申请延期时比来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基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按0.5%收取,关于停止延期的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陆续赐与担保费全额减免,同级财务赐与全额补助。
此外,我省还将2022年启动施行的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政策投放期耽误至2023年5月31日。(记者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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