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围墙不只障碍了通行,更“隔绝距离”了两家的邻里情。近日,南统统州法院十总法庭法官季敬飞带案下乡,对一路肃清障碍纠纷停止现场勘察。
法官现场勘查案涉围墙明案情
原告汪某、葛某等6人继续了其父母生前通过购置和产权置换体例获得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骑岸镇的两处室第。该室第工具向1间、南北朝向3间。邻接西侧房屋的系被告家室第,在两处室第的南侧,亦是被告家室第。两家三处房屋坐落呈田字构造外型。两户人家本是敦睦友好的近邻,现在却因通行权问题对簿公堂。
庭审中,原告称其进住了三、四年后,被告家说为了两家房屋规整及平安,砌了围墙,并且其时留了一扇门用于通行。嗣后被告将围墙数次维修,且封锁了出口不再留门。被告家也许诺原告家人可从被告家前屋穿行出进。考虑到各人都是街坊邻里,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心态,遂附和被告家如斯安放。但接下来的生活中,原告每次回家时都为开门问题深感未便。2021年8月,被告不单不开门,反而将围墙进一步加高重砌,以至还将通行道路占为己有,种植农植。
被告则辩称,自家围墙并未对原告室第构成障碍,原告所陈说的被告占用的通道实为被告家的内院,且原告完全能够通过公共行人道回家。
两边你来我往,相持不下。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法官顶着凉风来到现场,在两边当事人的见证下对案涉房屋、围墙、过道停止丈量、摄影及绘造图纸,并向四周邻人领会相关情状。
勘查完毕后,季敬飞告诫两边当事人要本着便利生活、连合互助、公允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准确处置相邻关系。下乡勘查不只为案件的下一步审理打下了坚实根底,也有效缓解了两边当事人 “剑拔弩张”的对立情感。 (沈旭)
编纂:李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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