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给客户开具了房屋租金的发票了,为何不需要缴纳12%的房产税?
情形一
请问:
教师,我们公司将租来的房产对外转租,收取109万元租金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能否需要根据12%缴纳房产税?
回答:
不需要。因为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而对转租者获得的房产转租收进不征收房产税。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运营治理的单元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处理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利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运营治理单元、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利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情形二
请问:
教师,我们公司将位于外省的一套办公楼对外出租,收取109万元租金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我公司能否需要根据12%缴纳房产税?
回答:
不需要。异地房产的承租人做为房产利用人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人,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应当向房产地盘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参考: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2、《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造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运营治理的单元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处理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利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运营治理单元、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利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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