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诺课堂:【适用】税务热点问题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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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w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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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本身利用过的固定资产签定的合同,应根据买卖合同仍是产权转移书据计征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罗小我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产权转移书据,包罗地盘利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地盘利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修建物所有权让渡书据(不包罗地盘承包运营权和地盘运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股权让渡书据(不包罗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公用权、著做权、专利权、专有手艺利用权让渡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让渡包罗买卖(出卖)、继续、赠与、互换、朋分。”

因而,企业销售本身利用过的固定资产签定的合同,如该固定资产属于动产且买方不属于小我的,应根据买卖合同计征印花税;如该固定资产属于不动产,应根据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因房产形态发作改变而末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计算截行到什么时间?

根据《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地盘利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地盘的实物或权力形态发作改变而依法末行房产税、城镇地盘利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行到房产、地盘的实物或权力形态发作改变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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