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源
“一户一宅”应当下乡进户鼓吹普及常识
一、 案情回忆
2019年钟某某为了村里修建新祠堂,把自家的房屋出让给了村委会。
本来是件功德,成果,2020年8月15日镇人民 *** 做出了《期限拆除告知书》,根据《地盘治理法》的“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陈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活动及“防灾减灾”的工做要求,拆除钟某某的房屋。
该告知书中并未明白钟某某房屋违背详细那条法令规定予以拆除,政策规定和工做要求,不是法令规定,不克不及适用钟某某房屋强拆。
认定一户一宅主管部分是县城乡规划疆土房管主管部分,镇人民 *** 以钟某某违法一户一宅为由拆除钟某某房屋,严峻进犯钟某某小我合法财富,属于超越权柄,镇人民 *** 无权间接拆除房屋。
事实上,钟某某私宅祖屋早在1999年1月1日发布施行《地盘治理法》前,就依法获得房地产权证,故不受宅基地一户一个政策的限造,属于是合法建筑,不是暂时建筑物,受法令庇护。祖屋属于小我私家合法室第,该祖屋培育钟家四代人。但镇人民 *** 并没有对一户一个政策停止下乡进户鼓吹,招致钟家不领会国度政策法令,以致钟家子女现成年、成家立业仍未停止分户。
村委在未获得建立项目规划答应证和建立项目规划答应证停止强拆钟某某小我合法私宅,镇人民 *** 却视而不见。村委从未与钟家就拆迁事项予以协商,更没有对占用钟家私宅祖屋的权力义务(如抵偿形式、金额、安设面积、地点、责任等)做出明白约定,村委就强行拆迁祖屋,那本是镇 *** 工做责任范畴,镇人民 *** 却张贴《告知书》。
诉讼恳求确认河源市某县某队祠堂祖屋拆迁发作纠纷不做为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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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告辩论
镇 *** 辩称, 关于原告诉被告确认被告针对南坑村红卫村民小组祠堂祖屋拆迁发作纠纷不做为的行为违法问题,被告的行为同样并未违法。
三、 法院审理
根据行政机关做出行政惩罚决定,应当契合合理法式原则,对行政相对人停止查询拜访取证,查明事实,同时包管行政相对人的申述、抗辩的权力,还应当依法将行政惩罚决定书送达给行政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