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一业主购74平房屋套内仅40平 售楼处工做人员:公摊所致
澎湃新闻动静,近日,河北衡水的郑密斯向澎湃量量看赞扬平台(日,她与河北雍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合同,购置河北省霸州市杨芬港镇万和新城的一处房产。过后,郑密斯发现,房屋现实面积与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因而要求退还房款。但开发商工做人员却以公摊面积为由回绝退款。
购房合同展现,郑密斯的房屋面积为73.96平方米。
接到消费者赞扬后,澎湃新闻联络到了涉事房产中介曹某和开发商售楼处工做人员王某。此中,王某称对郑密斯的购房合同不知情,随后将记者拉黑。
此外,涉及此事的安居客表达,曹某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虚构房源和瞒报信息的问题,定见郑密斯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安居客同时表达将共同用户维权。
消费者赞扬:
郑密斯介绍,2020年8月,她在安居客App上看中了河北霸州市华山家园一套房产。随后,她通过安居客App联络到了房产中介曹某。曹某称那套房已经没有了。后,曹某向郑密斯选举了杨芬港镇万和新城的一套房产。
郑密斯说,曹某其时表达万和新城是新民居性量,无法打点房产证。因为价格低廉,且靠近天津,郑密斯最末抉择了那套住房。
郑密斯最末决定购置那套房产,并于2020年10月3日与开发商河北雍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购房合同,“那套房离我家比力远,签完合同我焦急回家,就没有丈量房屋套内面积”。
尔后,郑密斯再次来到新买的房子发现,房子大约宽3米、长12米,加上厨房和卫生间,套内面积约为40平方米,与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他们告诉我,房子有70多平方米”。
郑密斯供给的购房合同展现,涉事房屋建筑面积73.96平方米,每平米2800元,共计207088元。
2021年5月,郑密斯再次前去万和新城时发现,楼外墙标注了“拆”字,“那房子没有房本,万一被拆了,我那21万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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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密斯过后领会到,万和新城是河北雍景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处楼盘,只要两栋七层室第楼,不是商品房,是新民居的产权性量,本地中介称为永久产权房。
郑密斯还表达,过后她查阅相关规定发现,目前国度没有明白规定多层室第楼的公摊面积原则,但根据房地产市场体味,通俗的18层以下多层室第楼,公摊系数约为7%-20%,“我买的房屋公摊面积约为46%,远超楼市常见的公摊系数,并且购房合同也没有对公摊的详细项目、面积大小等停止阐明”。
售楼处工做人员称,“缩水”面积为公摊面积。
企业回应:
就郑密斯反映的问题,澎湃新闻联络到了涉事房产中介曹某和开发商售楼处工做人员王某。
此中,曹某称本身的客户都是在对房屋现实面积知情的情状下,才会签定购置合同。曹某表达,会查询相关订单再回复。而王某则称对此次交易不知情。
2月28日,郑密斯再次联络王某。郑密斯供给的聊天笔录展现,王某表达,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属于一般情状,并表达售后问题需要找开发商。
澎湃新闻记者随后再次联络王某,发现已被拉黑。
3月2日,涉及此事的安居客专员称,曹某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郑密斯所说的虚构房源和瞒报等问题,定见郑密斯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安居客专员还表达,将共同用户维权。
澎湃新闻屡次测验考试联络万和新城开发商,未果。而郑密斯则表达,将陆续维权。
律师说法:
对此事,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紫东表达,购房合同应当说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根据《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按套(单位)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说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徐紫东律师认为,本案中,假设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公摊的详细部位、面积大小等,则进犯了郑密斯的知情权。
对公摊面积若何界定,徐紫东称,原建立部对分摊面积曾做出相关规定: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各套(单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原题目:消费曝光台丨购74平米房屋套内仅40平,售楼处工做人员:公摊所致
编纂:牟慧兰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