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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租房屋,若何计算房产税?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进为房产税的计税根据,税率为12%。无租利用其他单元房产的应税单元和小我,按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立部关于完美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立部通知布告2021年第24号)规定:“二、对企事业单元、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小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三、对操纵非栖身存量地盘和非栖身存量房屋(含贸易办公用房、工业厂房革新后出租用于栖身的房屋)建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对照适用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详细为:……企事业单元、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小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照适用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分结合审查建立计划后出具。…… 七、本通知布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罗企业和自收自收事业单元向职工出租的单元自有住房;房管部分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原则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9年第61号)的规定:“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十、本通知布告施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耽误部门税收优惠政策施行期限的通知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9年第6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施行期限耽误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安设残疾人就业单元城镇地盘利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两边签定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根据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办事和鼓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