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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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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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梁新区大武贸易街项目所涉地块掌握性详尽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令律例的相关规定,为增加工做通明度,便于公家晓得,承受公家监视,现将吕梁新区大武贸易街项目所涉地块控规调整的次要内容停止公示。

次要内容如下:

吕梁新区大武贸易街项目所涉地块,位于吕梁新区总部基地组团,东侧为新安大道,南侧为环二路,西侧为木楼歧路,北侧为纬十二路。

调整前:

1.ZJ-18-01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B11),用空中积为15105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2.ZJ-18-02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B11),用空中积为12924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3.ZJ-18-03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G1),用空中积为2363平方米。

4.ZJ-20-01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G1),用空中积为3370平方米。

5.ZJ-20-02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B11),用空中积为7073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6.ZJ-20-03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B11),用空中积为8382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7.ZJ-20-04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G1),用空中积为1225平方米。

8.ZJ-20-05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G1),用空中积为2336平方米。

9.ZJ-16-04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B11),用空中积为9370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10.ZJ-15-10地块,用地性量为二类栖身用地(R2),用空中积为2211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

11.ZJ-15-12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G1),用空中积为6636平方米。

12. 环一路、环二路、木楼东路、木楼南路、木楼西路、木楼北路、木楼歧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0米。

调整后:

1.ZJ-18-01地块,用地性量为商住用地(0907),用空中积为13850平方米,容积率≤2.9,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2.ZJ-18-02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090101),用空中积为20156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18米。

展开全文

3.ZJ-18-03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1401),用空中积为2474平方米。

4.ZJ-20-01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090101),用空中积为22695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18米(部分≤60米)。

5.ZJ-20-02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1401),用空中积为1255平方米。

6.ZJ-16-04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090101),用空中积为8062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8米(部分≤24米)。

7.ZJ-16-05地块,用地性量为零售贸易用地(090101),用空中积为1388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8米。

8.ZJ-15-10地块,用地性量为二类栖身用地(070102),用空中积为16548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

9.ZJ-15-12地块,用地性量为公园绿地(1401),用空中积为12202平方米。

10.环二路部门路段取缔(面积4148.2平方米)并东延至新安大道;木楼歧路南延至环二路;环一路、木楼东路、木楼南路、木楼西路、木楼北路,道路红线宽度均由20米调整为12米,上述道路道路品级稳定。

公园绿地调整情状:

大武贸易街项目调规后,公园绿地总面积稳定,此中调出公园绿空中积5566平方米,调进公园绿空中积5566平方米。

道路调整情状:

大武贸易街项目调规后,增加城市道路面积4786平方米,削减城市道路面积12516平方米,共削减城市道路面积7730平方米。调规后,木楼歧路南延至环二路,构成环状路网,对交通影响较小。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若有定见或定见,请写成文字素材送至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或发电子邮箱至llscxjsghk@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络人:梁密斯

联络德律风:15834236502

附件:

1、调整前地盘利用规划图一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2、调整前地盘利用规划图二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3、调整后地盘利用规划图一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4、调整后地盘利用规划图二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5、规划图则(调整后一)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6、规划图则(调整后二)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

2023年3月3日

关于吕梁新区金融贸易组团JR-13-07地块控规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令律例的相关规定,为增加工做通明度,便于公家晓得,承受公家监视,现将JR-13-07地块控规调整的次要内容停止公示。

次要内容如下:

JR-13-07地块,位于吕梁新区金融贸易组团内,东侧为金融东路,南侧为金融一路,西侧为规划广场用地,北侧为纬二十一路。

调整前:

JR-13-07地块,用地性量为商住用地(RB),用空中积为9235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36米。

调整后:

JR-13-07地块,用地性量为通信誉地(1306),用空中积为9235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若有定见或定见,请写成文字素材送至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或发电子邮箱至llscxjsghk@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络人:梁密斯

联络德律风:15834236502

附件:

1、调整前地盘利用规划图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2、调整后地盘利用规划图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3、规划图则(调整后)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

2023年3月3日

关于吕梁新区BF-10-04地块掌握性详尽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令律例的相关规定,为增加工做通明度,便于公家晓得,承受公家监视,现将BF-10-04地块控规调整的次要内容停止公示。

次要内容如下:

BF-10-04地块,位于吕梁新区便民办事组团内,东侧为规划经四路,南侧为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侧为新安大道,北侧为国投财经中心。

调整前:

BF-10-04地块,用地性量为商务设备用地(B2),用空中积为18970.95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调整后:

BF-10-04地块,用地性量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空中积为18970.9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若有定见或定见,请写成文字素材送至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或发电子邮箱至llscxjsghk@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络人:梁密斯

联络德律风:15834236502

附件:

1、调整前地盘利用规划图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2、调整后地盘利用规划图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3、规划图则(调整后)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公示

吕梁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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