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生”详细前提为: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2、在初中阶段进修期间表示优良,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良学生(三勤学生)、优良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综合本质评定到达4A1B以上(含4A1B)。
4、中考学业测验成就到达所报学校登科分数线以上。
招考办根据各有关学校“宏志生”的招生方案以及学生的资格、意愿、中考学业测验成就与综合本质评定成果确命名单。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在4月16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宏志生”前提,确命名单,并于4月19-21日在学校内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通俗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学校签订定见并加盖公章,向区教育局保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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