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莞全市铺开限购!二手房暂停限售,除莞城、松山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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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东建房〔2022〕2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手艺财产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件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之日起满3年或获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件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至此,东莞全市铺开限购!除东莞中心城区4街道、松山湖外,其他区域二手房暂停限售!

重磅,东莞全市铺开限购!二手房暂停限售,除莞城、松山湖等

本年7月,东莞28镇楼市取缔限购。此次12月26日发布新政,在那28镇根底上,将剩余的东莞中心城区4街道、松山湖也一并取缔,别的,在7月的2年限售的根底上,对限售政策停止了新房、二手房的进一步区别细化,细化后,28镇二手房暂停限售。

7月发布的政策:

“除东城、南城、莞城、万江、松山湖外,东莞其它镇街全数铺开限购;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置商品住房,无需停止购房资格核验。”

“在通知施行之后网签的商品住房,无论位于限购区域仍是非限购区域,均须获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前方可停止交易让渡。”

11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治理的通知(东建房〔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

开发企业应严厉根据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停止销售,网签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房屋申报价格,且比申报价格下浮不超越15%(含)。

已打点预(现)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调整销售价格的,自获得预售答应证(或现售存案证书)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整,上浮幅度不超越5%(含),满180天方可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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