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收架下料
5.3.1型槽钢和全螺纹吊杆的切割,应契合下列规定:
(1)切割时应包管断面的垂曲度;
(2)C型槽钢切割时启齿面向下,切割中应制止变形;
(3)切割端毛刺应打磨光滑,并及时肃清吸附的铁屑和粉末;
(4)暗语断面处应停止防护处置。
5.4 锚栓及吊点安拆
5.4.1 固定于混凝土构造的抗震收吊架,应摘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后果底锚栓,安拆应契合下列规定:
(1)锚固区基材外表应安稳、平整,不该有起砂、起壳、蜂窝、麻面等影响锚固承载力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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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锚固深度的范畴内混凝土强度品级应到达C30或以上;
(3)锚栓钻孔应契合表5.4.1的规定;
(4)锚固操做应契合锚栓要求,钻孔过程应制止孔位碰着钢筋、线管等。
表5.4.1锚栓钻孔量量
5.4.2 固定于钢柱或钢梁上的抗震收吊架,应摘用专门的夹具停止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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