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出租不动产12366涉税热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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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

热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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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不动产不断是12366纳税缴费办事热线的征询热点,为便利各人更好天文解相关常识点,申税小微梳理了征询度较高的几个问题,如出租不动产征收率、申报地点、能否计进个税汇算收进额,一路来看看吧!

1.

我公司是一家北京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本年1月将对2015年和2017年获得的两处上海房产对外出租且抉择简易计税办法,请问两处房产的预征率是一样的吗?

答:纷歧样。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九)款第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能够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根据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统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根据上述计税办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田主管税务机关停止纳税申报。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九)款第3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统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根据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田主管税务机关停止纳税申报。

2.

我是外埠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现想出租一处2015年获得的上海房产,请问在上海预缴税款后,还需要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吗?

答:需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九)款第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能够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根据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统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根据上述计税办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田主管税务机关停止纳税申报。

3.

我2022年对外出租了一间小我名下的商展,请问租金收进能否管帐进2022年小我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收进额?

答: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所得税法》规定,获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酬劳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利用费所得)需要打点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打点纳税申报,而小我出租不动产属于财富租赁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所以不管帐进2022年小我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收进额。

来源:上海税务

转载自: 上海税务公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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