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州市住建局3月7日动静,常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通知称,商品住房自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时,已完成存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买卖两边协商一致需登记合同存案的,所涉限造性规定不再施行。据悉,常州市原有住房限售政策为新建商品房获得不动产权证2年前方可上市交易。
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常住建〔2023〕32号)
市各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中心经济工做会议精神,对峙“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东西箱,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重康开展,经市政府附和,现就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商品住房自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二、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栋申领预售答应证。
三、已完成存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买卖两边协商一致需登记合同存案的,所涉限造性规定不再施行。
四、“商品住房项目在价格存案后10个工做日内需申领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之规定不再施行。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纷歧致的,按本通知施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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