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东莞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手艺财产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件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之日起满3年或获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那也意味着,本日起东莞全域铺开住房限购。
通知展现,为实在贯彻党中心、国务院决策摆设,对峙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撑持刚性和改进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开展,鞭策房地财产向新开展形式平稳过渡,经市人民政府附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手艺财产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件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之日起满3年或获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我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批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办法与本通知纷歧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本年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等四部分曾结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批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从当日起,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手艺财产开发区,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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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读创/深圳商报综合
编纂 石展溥
责编 李琰
监造 舒桂林
校审 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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