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原副书记林晓峰被双开:买卖“房票”获大额收益
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严峻违纪违法问题停止了立案审查查询拜访。
经查,林晓峰丧失抱负自信心,背弃初心任务,对党不忠实不诚恳,匹敌组织审查;无视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清廉规律规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允施行公事的礼物礼金;在组织谈话时不照实阐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录用中违规为别人投机;将应由本人付出的费用由别人付出,操纵权柄买卖“房票”获取大额收益;生活堕落,搞权色交易;违规干涉司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甜于被“围猎”,操纵职务便当及影响力,为别人在承接工程、地盘出让、企业运营等方面投机,不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权柄,形成恶劣社会影响。
林晓峰严峻违背党的政治规律、组织规律、清廉规律、工做规律、生活规律,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权柄立功,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量严峻,影响恶劣,应予严厉处置。根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赐与林晓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赐与其开除公职处分;末行其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温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立功问题移送查察机关依法审查告状,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