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陈青松)近日,龙文区出台了《龙文区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治理办法》(以下简称《治理办法》),对龙文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利用、治理及监视做了详尽规定。《治理办法》规定,7类人能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一类:办事于龙文辖区内一线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第二类:户籍属龙文区的享受更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第三类:享受国度按期抚恤补贴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家庭、孤老病残家庭;第四类:契合前提的队伍干部、士官;第五类:独生子女发作不测伤残、灭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第六类:获得省级以上临危不惧表扬、特殊奉献奖励、劳动榜样称号的人员;第七类:龙文区的青年教师、机关事业单元、社区工做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称心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及小我(指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且未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灵活车或只拥有一辆20万元以下的灵活车。《治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订价,按所在小区公租房基准租金原则计租。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期内,租金原则按合同施行,不受政府租金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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