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网讯:2月16日,柳州市政府于近日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治理办法(修订)》,并于2023年1月20日正式施行。
《办法》除明白规定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四类保障人员外,环卫、公交等公共办事行业住房困难职工等群体,可由用人单元代表本单元职工间接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主管部分能够根据现实房源情状安放公共租赁住房,签定集体承租合同。
《办法》指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实动作态调整。
看点新媒体得悉,此中,由政府投资建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实行政府订价,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分会同市财务、物价部分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租金原则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开展程度、承租对象的承担才能,并综合考虑成本、折旧、税费、利率、维修、治理等因素,根据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
由社会投资建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实行政府限价,租金更高原则根据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80%确定,出租人可在更高限价范畴内确定详细租赁价格。
《办法》同时明白了契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前提的本市申请家庭,若有下列情状之一的,可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即民政部分审定的低保边沿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身患一级或二级残疾的特殊困难家庭等。
对契合公租房准进前提,但尚未配租的家庭,可申请租赁补助。租赁补助按下列原则发放:月租赁补助金额=每平方米补助原则×保障面积原则×审定家庭人数;补助面积按每人15平方米予以补助,低保、特困家庭按12元/平方米发放,其他称心前提的家庭按10元/平方米发放,上述补助发放上限为900元/月,独身申请人补助按二个原则计算。
此外,由政府供给政策撑持、企业投资建立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处理本单元契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前提的职工栖身需求,剩余房源能够向社会契合前提的对象公开配租。配租计划由企业自行造定并组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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