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2023年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起头
一、布景政策
为进一步完美城镇住房保障轨制,保障城镇中低收进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根本住房需要,2019年,高密市修订出台了《高密市公共租赁住房治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轨制。享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在复核期内主动申抨击核,街办社区、民政、不动产等部分从头审核家庭根本情状和收进、住房情况,并根据审核成果按规定延续、调整、末行住房保障待遇。
二、根本情状
我市共有都会华庭、基泰瑞苑、金都花园、盛天名苑等4处小区共计140套公租房,目前已全数配租完毕。
都会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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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泰瑞苑
金都花园
盛天名苑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享受保障家庭于2023年3月20日前到市住建局房地产治理与住房保障科(市民之家2号楼319房间)照实申报家庭生齿、收进及住房改变情状,领取年度复核表停止复核。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复核表及相关证明素材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处事处初审后,报送市住建局房地产治理与住房保障科(市民之家2号楼319房间)。过期不交视为主动舍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四、重视事项
年度复核素材应当照实供给,并按要求时间完成填报。若有下列行为的,一经查实,取缔住房保障资格,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并承担因而形成的一切法令后果。过期不退回,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1、故弄玄虚、隐瞒事实及伪造证明素材的;
2、未按规按时间报送年度复核材料的,视为主动舍弃住房保障资格。
3、通过购置、受赠、继续等体例获得其他住房其实不再契合保障性住房承租前提的;
4、转借、转租或者私行互换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5、改动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用处,拒不恢复原状的;
6、毁坏或者私行拆修所承租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7、在保障性住房内处置违法活动的;
8、无合理理由持续6个月以上闲置保障性住房的;
9、累计挈欠或不敷额缴纳租金6个月以上的。
征询德律风:0536-5608623
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
2023年3月10日
来源: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