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2023年度第2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成果的公示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关于秦皇岛市2023年度
第2批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家庭资格审核成果公示的布告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前提》(秦政办字【2020】6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海港区申请的89户、开发区申请的22户、山海关区申请的3户;共计114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停止了资格复核。现将复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视。
公示期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8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可间接向我中心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认为合格的家庭,录进我市住房保障营业治理信息系统停止轮候,不合格的做退卷处置。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2023年3月9日
附:2023年第2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合格家庭公示名单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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