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契合前提职工可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做为前期购房资金

1天前 (03-24 05:54)阅读1回复0
猪脚
猪脚
  • 管理员
  • 注册排名6
  • 经验值132660
  • 级别管理员
  • 主题26532
  • 回复0
楼主

南京:契合前提职工可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做为前期购房资金

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购房款相关规定的施行细则》。在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头购置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契合购房提取前提的,能够与开发企业签定协议,用小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做为购房前期资金。

同时,购置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购房职工契合购房提取前提的,能够与卖方签定协议,用小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做为购房前期资金。

关于本篇文章的更多报导,我们已在【和讯财经APP】上登载,利用商铺搜刮“和讯财经”,下载并参与猜指数活动赢取京东卡和万元现金大奖

0
回帖

南京:契合前提职工可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做为前期购房资金 期待您的回复!

取消
载入表情清单……
载入颜色清单……
插入网络图片

取消确定

图片上传中
编辑器信息
提示信息